店埠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听取意见环节
工作方案
店发〔2014〕25号
为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的基础,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加和听取意见对象范围
1、镇机关党员干部;
2、镇党委所属支部党组织书记;
3、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
二、听取意见建议内容
紧扣作风建设,重点听取机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听取意见时间和方式
坚持“面对面”、“集体谈”、“深入基层接地气”相结合,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征求意见:
(一)发调查问卷征集(4月21日—4月22日)。通过发放听取意见问卷等形式,征求对镇党委工作及“四风”存在的意见建议。
(二)召开座谈会征集(5月8-9日)。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分别召开各站所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和所属支部党员干部代表座谈会,征求对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三)通过现场会征集(5月8日)。召开党的“三会一课”质量提升现场会,向与会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四)深入基层走访征集(4月22日—5月10日)。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各村庄进行走访,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听取意见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听取意见的各项要求,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听取意见有关材料的印制、发送、回收和记录工作,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及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