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店发〔2014〕24号
根据中央、省、青岛市委和莱西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要既见物又见人,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防止用兴办实事代替解决干部作风问题的倾向,防止只注重作风问题而忽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倾向”的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提升服务本领,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对象主要是:镇、村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书记以及全体党员,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4月底前,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基层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基本完成。
三、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
基层党员集中学习培训由镇党委负责统一安排,充分利用基层党校、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各类资源,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对所属党员进行一次普遍培训。要突出增强党性,聚焦作风建设,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特点,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
1、总体要求
镇党委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党员的集中培训,镇党委书记要为党员上党课;各党支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上级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要领学领读规定的学习内容;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至少集中收听收看一次专题片。力争通过多种方式,保证每名登记在册的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
2、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在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青岛市委和莱西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其他相关内容等。要把加强组织纪律教育作为培训内容,向党员讲明白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讲明白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还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学习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同时要防止以学习业务知识代替学习规定内容,不能以学习为由影响群众正常办事。
3、方式方法
(1)党课辅导。镇党委组织面向全体党员的集中培训,为党员上党课。镇党委书记、企业党组织书记要围绕“怎样当好一名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等,为所属党员干部上党课。
(2)集中研读。要采取上级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领学领读的形式,认真学习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
(3)学习典型。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集中组织党员观看《焦裕禄》等中央指定的8部影片。其中,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第一书记》、《吴仁宝》、《永远是春天》。要认真学习朱彦夫同志先进事迹,集中观看反映市北区海琴社区党委书记夏玉波先进事迹的电影《天天我都在》、反映黄岛区北窑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刚先进事迹的电视片《生命的承诺》和现代茂腔戏《支书张玉刚》以及反映青岛市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先进事迹的专题片《沃土》等,还可邀请我市的各类先进典型作报告、谈体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待由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党委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后,组织观看现代茂腔戏《支书张玉刚》。
(4)专题讨论。要围绕“践行宗旨、服务群众”,组织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专题讨论,组织在其他党员干部中开展“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专题讨论,在普通党员中开展“入党为什么、身为党员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专题讨论。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四、有关要求
(一)确保培训效果。要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增强学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在集中培训期间学习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安排“回炉”继续学习培训,因故未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基层党支部织书记和党员,要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组织学习。对流动党员可通过远程教育学用服务平台、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开展学习。对离退休党员及文化程度低、年老体弱、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由党支部成员结对帮学、送学上门,做到基层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以好的作风开展集中培训,防止简单以专家授课代替领导干部现身说法,防止以培训名义变相搞参观旅游,防止有关部门单位搭车培训冲淡主题,防止以培训为名滥发资料,防止简单以记多少笔记来衡量学习效果,确保集中培训主题集中、重点突出、有效管用。镇督导组要把集中培训工作列为督导内容,把好学习计划关、学习内容关、集体学习关、集中培训关、书记讲课关、学习效果关,把这六关作为检验学习培训是否落实到位、不走过场的重要标准,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提醒,促其改正。
附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和学习内容
附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和学习内容
4月4日(周五)下午1:30-4:30
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4月8日(周二)上午8:00-9:30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何在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月11日(周五)下午1:30-6:30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吕剧《断桥惊魂》,并组织集中培训,镇党委书记徐一冰为党员上党课。
4月14日(周一)上午8:00-10:00
中央、省、青岛市委和莱西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
4月18日(周五)下午1:30-4:30
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
4月21日(周一)上午8:00-10:00
学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并开展“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专题讨论。
4月25日(周五)下午1:30-4:30
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并组织观看电影《第一书记》。
4月28日(周一)上午8:00-10:00
继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5月2(周五)下午1:30-4:30
继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