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它除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的标准。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党的根本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并把它始终贯彻于党的全部工作和全部活动之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想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必须不断强化全党的宗旨意识,不断夯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党和人民的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于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七一”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把“脱离群众的危险”作为“四大危险”之一是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部分党员和干部对这种“危险”认识不足,个别人甚至把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由“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蛙水关系”和“火水关系”,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牢固树立并自觉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深刻认识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党群关系是一个辩证统一体。正像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的那样,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人民赋予你权力而你却不能用它来为人民服务,那就必然要遭到人民的唾弃。为了进一步密切新时期党群关系,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具体、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中去,落实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党的群众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挑战。进一步密切新时期党群关系,要求我们的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观察和处理问题的基本准则,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自觉做到顺民意、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